有关合同诈骗罪数额较大 数额巨大 数额特别巨大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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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合同诈骗罪数额较大 数额巨大 数额特别巨大标准

作者:骆军军律师

    根据杭州市中级法院2011年4月26日《意见》,合同诈骗罪标准如下: 
  
    个人以2万元为数额较大的起点,以5万元为数额巨大的起点,以50万元为数额特别巨大的起点。 
  
    单位以10万元为数额较大的起点,以30万元为数额巨大的起点,以100万元数额特别巨大的起点。

    相关法条:

    《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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