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刑法》上的盗窃罪?盗窃罪会怎么判?判几年?
作者:骆军军律师
什么是《刑法》上的盗窃罪?盗窃罪会怎么判?判几年?
一、什么是盗窃罪
盗窃罪,是一种在未得到他人许可的情况下,以自以为不会被他人及时发觉或者及时维护的方式取得财物或其他物质的犯罪行为。
一个行为是否构成盗窃罪,主要看行为人是否同时满足以下几个构成要件:
(一)主体要件
盗窃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16周岁)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能构成。
(二)主观要件
盗窃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同时,行为人还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即行为人明确地意识到其盗窃行为的对象是他人所有或占有的财物,但却意图以秘密窃取的手段将财物占为己有。
(三)客体要件
盗窃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侵犯的对象,是国家、集体或个人的财物,一般是指动产而言。
(四) 客观要件
盗窃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具有窃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或者多次窃取公私财物的行为。所谓窃取,是指行为人违反被害人的意志,将他人占有的财物转移为自己或第三者(包括单位)占有。窃取是一种通过平和方式将他人占有的财物转移第三人占有的过程,如果手段中含有暴力成分,就不能定盗窃。
以上就是盗窃罪的基本构成要件,在实际生活中,对某些具有小偷小摸行为的、因受灾生活困难偶尔偷窃财物的、或者被胁迫参加盗窃活动没有分赃或分赃甚微的,可不作盗窃罪处理,必要时,可由公安机关予以适当处罚。根据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盗窃公私财物虽已达到“数额较大”的起点,但情节轻微,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不作为犯罪处理:l、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作案的 ;2、全部退赃、退赔的;3、主动投案的;4、被胁迫参加盗窃活动,没有分赃或者获赃较少的;5、其他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
二、盗窃罪会怎么判
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盗窃金融机构,数额特别巨大的;
(二)盗窃珍贵文物,情节严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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