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扣同事信用卡激活消费 犯信用卡诈骗罪获刑
作者:骆军军律师
私扣同事信用卡激活消费 犯信用卡诈骗罪获刑
刚成年的小刚在打工时利用帮同事取信件的时候,私扣了同事三张信用卡,并趁同事不在的时候偷取同事的手机激活了该三张信用卡。后小刚在老家冒用同事签名刷卡消费,还透支了3万余元,给同事造成了经济损失。检察机关以信用卡诈骗罪将小刚公诉至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日前,该院审结了此案。
小刚高中毕业后与朋友一起来到了北京打工,在一家煤矿当挖煤工人。挖煤的工作非常辛苦,是刚出学校校门的小刚没有想到过的,看到有的同事申请信用卡消费,小刚也很心动,但又害怕万一透支后还不上钱,不敢申请。偶然的一次机会,宿舍同事让小刚在传达室帮忙取回信件,小刚发现是同事申请的多家银行的信用卡邮到了,在无人之处,小刚偷偷扣留了三张,在将其他信件交给同事的时候,同事并没有发觉。当天晚上,同事外出有事,手机正在充电没有带走,小刚赶紧用同事的手机激活了该三张信用卡。怕同事发现,小刚还删除了通话记录。此后近半年的时间,小刚冒用同事签名刷卡消费后都按时归还。春节回到老家后,由于开销增大,小刚透支了3万余元后没有及时归还,给同事产生了透支利息及滞纳金等费用。同事收到银行的催收通知后,小刚盗用同事信用卡的事情败露。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小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冒用他人信用卡,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信用卡诈骗罪,依法应予惩处。最终,法院以信用卡诈骗罪判处小刚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同时责令小刚退还银行已经透支的相应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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