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高一部2022年有关“断卡”行为中相关法律适用问题的会议记录摘要
作者:骆军军律师
两高一部2022年有关“断卡”行为中相关法律适用问题的会议记录摘要
各省市、自治州、市辖区高级法院刑事案件审判庭、人民法院刑事案件检察工作部、公安厅(局)刑侦处、刑警队(警)大队,新疆自治区高级法院生产制造建设兵团院区刑事案件审判庭、新疆兵团人民法院刑事案件检察工作部、新疆兵团派出所刑警队大队:
在国务院办公厅打压整治电信网新式违法违纪工作中五部委联席会公司办公室的统一部署下,各个法院、人民法院和公安部门认真执行习总书记重要指示批复精神实质,加强协同相互配合,积极主动履行职责做为,“断卡”行为大力开展,打压整顿成果日益显著,强有力抵制了电信诈骗违法犯罪不断多发的趋势。2021年6月,最高人民法 院、最高检察院、国家公安部协同公布《有关申请办理电信诈骗 等刑事案适用法律多个问题的建议(二)》(下称“《意见 (二)》”),进一步解决了实践活动中的一部分难题关键问题,为打压 整治重点工作中给予了强有力法律确保。
现阶段,涉“两卡”(即电话卡、银行信用卡)违法犯罪局势依然繁杂不容乐观,违法犯罪种类多种多样且飞速发展,必须进一步统一认识,确立根据,更强完成打压整治的目地。因此,2021年11月26日和2022年1月7日,最高法院刑事案件审理第三庭、最高检察院第四检察厅和国家公安部刑事案件侦查局依次举办联席会,就现阶段“断卡”行为中全国各地体现的突显法律适用问题开展科学研究,就有关问题产生的共识。现将会议记录下达,供全国各地在审理案件中参照。
一、有关协助网络信息犯罪行为罪中“明知道别人运用网络信息执行违法犯罪”的了解适用。评定侵权人是不是“明知道”别人运用网络信息执行违法犯罪,理应坚持不懈主观因素相一致标准,即要融合侵权人的思维能力、以往历经、买卖目标、与网络信息刑事犯罪人的关联、给予服务支持或协助的时长和方法、盈利状况、租赁、售卖“两 卡”的频次、页数、数量,及其侵权人的口供等主观因素要素,与此同时重视征求侵权人的辩驳并按照其辩驳有效是否,给予综合性评定。司法部门审理案件中不仅要避免片面性仰仗侵权人的口供评定明知道;也需要防止简易客观性归罪,仅以侵权人有售卖“两卡”个人行为就立即评定明知道。尤其是针对买卖彼此存有亲朋好友关联等信任基本,一方确系有时候向另一方租赁、售卖“两卡”的,要依据矢信客观事实直接证据,谨慎评定“明知道”。
在审理案件流程中,可主要核查侵权人是不是具备下列特点及主要表现,综合性软装直接证据,对其组成“明知道”是否做出分辨:(1)跨地区或 多的人结伙大批量申请办理、回收、售卖“两卡”的;(2)租赁、售卖“两卡”后,接到公安部门、商业银行金融企业、非银付款组织、电信网生产经营者等有关企业单位的口头上或以书面形式告知,告之其所租赁、售卖的“两卡”涉嫌诈骗、洗黑钱等违法违纪,侵权人未采用防范措施,反倒再次租赁、售卖的;(3)租赁、售卖的“两卡”因涉嫌诈骗、洗黑钱等违法违纪被冻洁,又协助解除冻结,或是销户旧卡、申请办理 崭新的信用卡,再次租赁、售卖的;(4)租赁、售卖的具备电子支付作用的网上账户因涉嫌诈骗、洗黑钱等违法违纪被封查,又协助解除限制,再次给予给别人应用的;(5)经常应用隐敝网上、数据加密通讯、消毁数据信息等对策或是应用虚报真实身份,躲避管控或是避开调研的;(6) 事前勾结设计方案解决调研得话术规格的;(7)曾因非法行为“两卡”受到惩罚或是个人信用惩罚、训戒交谈,又回收、售卖、租赁“两卡”的等。
二、有关《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有关申请办理不法使用网络信息、协助网络信息犯罪等刑事案适用法律多个问题的诠释》(下称“《解释》”)第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 的了解适用。此项所明文规定的“为三个以上目标给予协助”,应了解为各自为三个以上侵权人或犯罪团伙机构给予协助,且被帮助的侵权人或犯罪团伙组织实施的方式均做到违法犯罪水平。为同一目标给予三次以上协助的,不适合了解为“为三个以上目标给予协助”。
三、有关《解释》第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的了解适用。此项所要求“非法所得一万元”中的“违法所得”,应了解为侵权人为别人执行信息内容网络诈骗给予协助,从而所获取的任何违反规定账款或非法所得。侵权人领卡等“成本费”花费不必专业扣减。
四、有关《关于深入推进“断卡”行动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下称“《2020 年会议纪要》”)中例举的合乎《解释》第十二条要求的“情节恶劣”情况的了解适用。《2020 年会议纪要》第五条要求,租赁、售卖的银行信用卡被用以执行电信诈骗,做到违法犯罪水平,该银行信用卡内水流额度超出三十万元的,依照合乎《解 释》第十二条要求的“情节恶劣”解决。在适用时要掌握单边注入涉案人员银行信用卡中的资产超出三十万元,且在其中最少三千元经核实系涉行骗资产。侵权人可以表明资产合理合法来源于和特性的,理应给予扣减。以以上情况评定个人行为“情节恶劣”的,要重视核查侵权人的客观明知道水平、租赁、售卖银行信用卡的张数、频次、不法盈利的金额及其产生的别的严重危害,充分考虑与《解释》第十二条第一款别的项适用的非常性。侵权人租赁、售卖的银行信用卡被用以接受电信诈骗资产,但侵权人未执行委托转帐、TX、取款等个人行为,或是未执行为相互配合别人转帐、TX、取款而给予人脸识别等认证服务项目的,不适合评定为《解释》第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要求的“付款 清算”个人行为。
五、有关区分协助网络信息犯罪行为罪、掩盖、瞒报犯 罪所得的、违法犯罪所得的盈利罪与盗窃罪的界线。在申请办理涉“两卡”违法犯罪 案子中,存有精确定义前述三个罪行中间界线的问题。理应依据侵权人的客观明知道內容和执行的实际刑事犯罪,明确其个人行为特性。以银行信用卡为例子:(1)明知道别人执行电信诈骗违法犯罪,参与诈骗团伙或是与诈骗团伙中间产生比较平稳的相互配合关联,长期性为别人给予银行信用卡或是转帐取款的,可以盗窃罪论罪。(2)侵权人向别人租赁、售卖银行信用卡后,在明知道是违法犯罪所得的以及收入的情形下,又委托转帐、TX、取款等,或是为相互配合别人转帐、TX、取款而给予人脸识别等认证服务项目的,可以掩盖、瞒报违法犯罪所得的、违法犯罪所得的盈利罪论罪。(3)明知道别人运用网络信息执行违法犯罪,仅向别人租赁、售卖银行信用卡,未执行别的个人行为,做到情节恶劣规范的,可以协助网络信息犯罪行为罪论罪。
在司法部门实际中,理应实际案件深入分析,融合主观因素直接证据,高度重视侵权人的争辩原因,保证精确判定。
六、有关《意见(二)》第三条的了解适用。为严厉查处跨境电商电信诈骗团伙犯罪,此条要求,有直接证据证明侵权人参与海外行骗犯罪团伙或团伙犯罪,在海外对于地区住户执行电信诈骗刑事犯罪,行骗金额无法核实,但一年内出国赴海外行骗违法犯罪黑窝点总计時间30日以上或多次出国赴海外行骗违法犯罪黑窝点的,以盗窃罪单位受贿罪法律责任。在司法机关适用时,要特别注意掌握下列三个 规定:(1)有直接证据证实侵权人参与了海外电信诈骗犯罪团伙或团伙犯罪,且在海外对于地区住户执行了实际的行骗刑事犯罪;(2)侵权人一年内出国赴海外行骗违法犯罪黑窝点总计30日以上,理应从侵权人具体添加海外行骗违法犯罪黑窝点的日期逐渐时间计算;(3)行骗金额无法核实,就是指根据客观性艰难,的确难以查明侵权人执行行骗的实际金额。在审理案件中,理应最先全力以赴核实实际行骗金额;在行骗金额无法查明的情形下,依据《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有关申请办理行骗刑事案主要运用法律多个问题的诠释》和《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国家公安部有关申请办理电信诈骗等刑事案适用法律多个问题的想法》的要求,还理应核实推送信息诈骗总数和拨通骗子电话频次,如二者均没法查清,才适用此条要求。
七、有关回收、售卖、租赁银行信用卡的个人行为,能否以盗取、收购、不法给予银行卡信息内容罪追责法律责任的问题。《刑法修正案 (五)》开设了盗取、收购、不法给予银行卡信息内容罪,关键考量是:运用银行卡信息内容材料拷贝银行卡磁条的问题在那时候非常明显,严重威胁用户的人身安全和我国金融,故开设本罪,有关法律条文将本罪入罪门坎要求为1张(套)银行信用卡。在其中的“银行信用卡 信息内容材料”,就是指用以仿冒银行信用卡的电子数据等基础信息,如相关发卡银行编码、用户帐户、登陆密码等信息的数据加密电子数据。在“断卡”行为查获的该类案子中,侵权人非法行为银行信用卡的具体目标取决于立即使用信用卡,并非运用当中的数据材料仿冒银行信用卡。故现阶段申请办理“断卡”行为中的该类案子,一般不因盗取、收购、不法给予银行卡信息内容罪追责法律责任。
八、有关回收、售卖、租赁银行信用卡“四件套”个人行为的解决。侵权人回收、售卖、租赁银行信用卡“四件套”(一般包含银行信用卡,真实身份 信息内容,U 盾,网上银行),总数比较大的,很有可能与此同时组成协助网络信息犯罪行为罪、防碍信用卡使用罪等。“断卡”行为中查获的该类案子,侵权人回收、售卖、租赁的银行信用卡“四件套”,关键流入电信诈骗团伙犯罪或工作人员手上,用以不法接受、迁移行骗资产,一般以协助网络信息犯罪行为罪论罪。针对涉案人员银行信用卡“四件套”总数极大,与此同时合乎防碍信用卡使用罪构成要件的,择一大罪论罪。
九、有关重要电信诈骗以及关系犯罪案的所管。针对涉案人员数量超出80人,及其在海外执行的电信诈骗以及关系犯罪案,国家公安部依据工作必须特定外地所管的,指定管辖前理应商最高检察院和最高法院。
各个法院、人民法院、公安部门要深刻认识到现阶段不断大力开展“断卡”行为的关键实际意义,一直坚持依规严格惩治和全方位惩治的战略方针,果断惩处跨境电商电信诈骗犯罪团伙和工作人员、售卖“两卡”犯罪团伙首领和技术骨干、岗位“发卡平台”、领域“奸细”等。与此同时,还应该重视宽以济严,针对初犯、偶犯、未成年、在校生,尤其是在其中被威胁或欺骗售卖自己户下“两卡”,非法所得、涉案人员金额较少且认罪认罚的,以文化教育、拯救为主导,贯彻落实“少捕慎诉慎押”的刑事案件司法部门现行政策,可以依规从宽处罚,保证社会发展实际效果优良。
各省部级法院、人民法院、公安部门要尽早传递并分享本会议记录,不断提升审理案件工作能力,依规精确申请办理涉“两卡”犯罪案,保证“断卡”行为深层次身心健康进行。在司法部门实际中如如遇重要常见问题,应立即专业对口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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