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共有花池变成自家洗衣房 业主被判拆除并恢复原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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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共有花池变成自家洗衣房 业主被判拆除并恢复原状

作者:骆军军律师

  日常生活中,个别业主独占使用楼道、绿地、屋顶等业主共有部分的情况时有发生,不仅侵害了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一定程度上也会造成安全隐患。近日,浙江省桐庐县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业主共有权纠纷案,判决侵权业主拆除对业主共有部分的装修并恢复原状。

  原告严某、卢某与被告项某的房屋左右相邻。原告的房屋系中间套,被告的房屋为边套,被告经原告门前过道进入住宅,过道另一侧原为花池,花池以栏杆围住,未完全封闭,顶部设有消防设施。2017年,被告在装修自家房屋时,将花池与过道之间的栏杆拆除,并安装了玻璃铝合金隔断,将花池装修成自家洗衣房。原告认为花池属于公共区域,被告的行为不仅影响了其房屋的通风、采光,且存在安全隐患,遂诉至法院,要求被告拆除对花池的装修并恢复原状。

  法院审理后认为,涉案花池系公共区域,属全体业主共有。被告对花池进行装修并使用,客观上影响了原告房屋的通风和采光,对原告的生活造成不利影响,侵害了原告对花池区域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综上,法院判决被告拆除花池区域安装的吊顶、洗衣台、玻璃铝合金隔断和花池东侧栏杆上的玻璃窗,并将花池区域恢复原状。

  一审判决后,双方均服判息诉。目前该判决已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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