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届董事会2013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向下属全资子公司委派执行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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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届董事会2013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向下属全资子公司委派执行董事

作者:骆军军律师

神开股份:第三届董事会2013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向下属全资子公司委派执行董事

 上海神开石油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于2013年12月17日(星期二)上午9:00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3年12月10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形式发出。本次董事会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顾正先生主持,公司监事代表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出席会议的董事人数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聘任寇玉亭先生为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同意聘任寇玉亭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三年,自2014年1月1日起算。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聘任毕东杰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同意聘任毕东杰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三年,自2014年1月1日起算。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聘任王敏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同意聘任王敏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三年,自2014年1月1日起算。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聘任顾冰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同意聘任顾冰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三年,自2014年1月1日起算。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了《聘任顾冰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同意聘任顾冰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了《聘任方慧珍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同意聘任方慧珍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三年,自2014年1月1日起算。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下属全资子公司委派执行董事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下属全资子公司《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董事长提名,同意委派李芳英女士担任下属全资子公司上海神开石油设备有限公司、上海神开石油科技有限公司、上海神开石油仪器有限公司、上海神开密封件有限公司的执行董事,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下属全资子公司委派监事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下属全资子公司《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同意委派景倩吟女士担任下属全资子公司上海神开石油设备有限公司、上海神开石油科技有限公司、上海神开石油仪器有限公司、上海神开密封件有限公司监事,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国证监会上海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整改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中国证监会上海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整改报告》见巨潮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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