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受让人未按期足额缴纳出资 转让人承担补充责任 那转让人应如何规避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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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受让人未按期足额缴纳出资 转让人承担补充责任 那转让人应如何规避风险

作者:骆军军律师

股权受让人未按期足额缴纳出资 转让人承担补充责任 那转让人应如何规避风险


在股权转让过程中,如果股权受让人未按期足额缴纳出资,转让人可能会面临承担补充责任的风险。为规避此类风险,转让人应当采取一系列措施来确保自身的合法权益。
一、明确股权转让协议条款
​详细约定出资义务​:在股权转让协议中,应明确约定受让人的出资义务,包括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时间等,以确保受让人清楚并承诺履行其出资责任。
​违约责任条款​:协议中应包含违约责任条款,明确受让人如未按期足额出资,应承担的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赔偿转让人因此遭受的损失。
​补充责任约定​:为防范转让人被要求承担补充责任的风险,协议中可明确约定,在受让人未按期足额出资的情况下,转让人不承担或仅承担有限度的补充责任。
二、监督与催告
​监督出资进度​:转让人在股权转让后,应关注受让人的出资进度,确保受让人按照协议约定履行出资义务。
​及时催告​:如发现受让人未按期出资,转让人应及时进行催告,要求其尽快履行出资义务,并保留相关证据,以备后续可能的法律纠纷。
三、法律救济途径
​提起诉讼​:如受让人经催告后仍不履行出资义务,转让人可依据股权转让协议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受让人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
​申请强制执行​:在获得法院胜诉判决后,如受让人仍不履行义务,转让人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以确保自身权益得到实现。
四、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八条:“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该条款为转让人在受让人未按期足额出资时,追究其违约责任提供了法律依据。法规1
综上所述,为规避股权受让人未按期足额缴纳出资所带来的风险,转让人应在股权转让协议中明确约定相关条款,加强监督与催告,并在必要时采取法律救济途径来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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