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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协议”的性质与适用--杭州公司商务经济合同纠纷律师咨询网
“补充协议”或者称为“协议补充”,是指当事人对于合同中的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而达成的协议。“补充协议”是相对于已经存在的合同而言的,“协议补充”就是通过协议方式补充已经存在的合同中存在的漏洞。因此,已经存在的合同与“补充协议”之间是主从关系。已经存在的合同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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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代表行为越权而订立的合同的效力
第五十条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超越权限订立的合同,除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超越权限的以外,该代表行为有效。 【释义】本条是对因代表行为订立的合同效力的规定。 本条是新规定。在日常的经济活动中,法人或者其他经济组织的经济活动都是经过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进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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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禁止自带酒水的店堂告示的法律效力
论禁止自带酒水的店堂告示的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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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评析:不起诉,可以申请法院直接执行债务人的财产以还债吗
不起诉,可以申请法院直接执行债务人的财产以还债吗 村民王某于2004年5月27日借现金20000元与朋友李某做生意,约定2004年12月27日全部归还本息。但到2005年12月,李某总是以做生意亏本为由不偿还,但村有机器厂房等财产。王与李之间除了这笔借款外没有其它经济往来。现在,王某急需要钱,但他又不想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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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揽合同的法律性质--杭州经济合同律师
承揽合同的法律性质 1、承揽合同是诺成、不要式合同。承揽合同的成立仅需双方就主要条款达成合意即可,合意的表现不拘形式,书面、口头均可。订立合同后,如需交付标的物,该交付行为也不是使合同成立的行为,而是履行合同的行为,是定作人履行已经成立的合同义务的行为。 2、承揽合同是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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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揽合同的概述--杭州经济合同纠纷律师
一、承揽合同的定义 承揽合同是日常生活中除买卖合同外最为常见和普遍的合同,我国《合同法》第251条第1款对承揽合同所下定义为:“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给付报酬的合同。”在承揽合同中,完成工作并交付工作成果的一方为承揽人;接受工作成果并支付报酬的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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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中没有违约条款就不承担违约责任吗?
合同中没有违约条款就不承担违约责任吗? 不是的。 只要双方订立的合同是合法有效的,就受法律保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这就是法律对违约方采取的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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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法律对民间借贷行为的相关法律规定摘要
关于法律对民间借贷行为的相关法律规定摘要 1、利息 《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一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的有关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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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借款合同(范本)的陷阱与防范
常见借款合同(范本)的陷阱与防范 按照中国人民建行银行发布的《借款合同管理暂行规定》,对借款合同有如下规定: (1)书写借款合同应使用毛笔、钢笔和圆珠笔(带DA字样),或印刷。书写一般用蓝黑两色。 (2)书写借款合同应字迹清楚、端正、不得草书和涂改,不得简写、缩写或用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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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应怎样订立合同?--杭州经济合同纠纷律师法律咨询
实行合同制,使公民可以通过各种合同取得自己需要的商品和服务,也使各种经济主体明确自己对消费者的责任。依法订立的合同受法律的保护,公民可据此防止不法交易,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合同是当事人之间明确民事权利义务的协议,因此,当事人在订立合同中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