仅凭转账凭证主张民间借贷,能否获法院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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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凭转账凭证主张民间借贷,能否获法院支持?

作者:骆军军律师

  仅提交金融机构转账凭证证明款项支付事实,没有借款合同或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若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能否获得法院支持?近日,安徽省宁国市法院审理了这样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依法判决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

  原告王甲诉称,被告王乙与自己是堂兄弟关系,王乙夫妻二人于2021年分两次向自己借款共计15万元用于家庭生活,因双方亲属关系未出具借条。现双方关系疏远,王乙一直未还款,王甲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王乙夫妻二人还款。

  被告王乙辩称,自己与王甲之间不存在借贷关系,双方既无借款合意也无借款事实。多年前自己将王甲的毛坯房装修后入住,后双方协商由王甲补偿王乙15万元装修费用,王乙搬离王甲所有的房屋。王甲转账的15万元为房屋装潢补偿款,并提供双方两次转账时的交易记录,附言上写有“装修费”和“剩余装修费”。

  法院审理认为,王甲主张与王乙夫妻存在民间借贷关系,其提供的银行转账凭证,只能反映双方存在款项流动。而王乙对借款予以否认,其提供的证据可以证实两笔款项为装修费用补偿款。故王甲仍应对双方存在借贷关系承担举证责任。鉴于王甲现有证据不能证明双方就该15万元已经形成借贷合意的情况下,法院无法根据王甲提供的证据推出该15万元系王乙向王甲借款的结论。故王甲要求王乙返还借款15万元的诉讼请求,缺少事实根据和法律依据,法院不予支持,判决驳回原告王甲的诉讼请求。目前,该案已生效。

  法官提醒

  “谁主张,谁举证”是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中适用最多的法律规则,没有借条及转账交付凭证,当事人通过录音、微信聊天等证据证明借款事实时,因为这些证据有极大的不确定性,往往很难达到证明目的。为最大可能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减少纠纷的发生,建议向他人出借款项时,无论亲疏远近,均要签订书面借款合同或借条,内容要做到规范、全面、明确、具体、无歧义,若借款人已婚,要明确借款人是否为夫妻共同借款,可以在借款用途中注明并要求夫妻二人共同签署借款合同或借条。同时,建议通过银行、微信转账等方式交付资金并保存记录,出借前要综合评估借款人信用风险,谨慎借款,切莫落入诈骗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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