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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合同纠纷时选择管辖地的技巧
在民事(经济)诉讼中,一般适用“原告就被告”原则,即原告起诉时,应向被告住所地的法院起诉。而在合同纠纷中,则可以由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由哪个法院来管辖,这在法律上称为“约定管辖”或者“选择管辖”。此外,因为合同纠纷可以适用“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的原则,在合同中选择适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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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合同纠纷管辖法院地如何确定?
买卖合同纠纷管辖法院地如何确定? 合同诉讼是指合同的当事人因涉外合同的履行、条文释义及其他方面发生争议,而向我国人民法院起诉从而引起的诉讼。《民事诉讼法》第24条规定:"因合同(hetong)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hetong)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合同的履行地关系到案件的管辖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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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议追偿权纠纷案件中的法律适用问题
、案情简介 2013年7月5日,甲向乙借款100万元,约定月利率3%,未约定借款期限,丙、丁作担保,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甲、丙、丁三人共同向乙出具借款单及保证担保借款承担书各一份。借款后甲向乙支付部分利息,本金及其余利息未能偿还。后乙向甲、丙、丁索要上述借款,三人亦未能及时予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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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使追偿权时的案由确定
【案情】 张某无证驾驶一辆小轿车,与行人李某发生交通事故,致李某受伤;车辆受损。造成交通事故后,张某驾车逃逸。交警部门认定,张某由于交通事故后逃逸,应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张某系赵某雇的驾驶员,发生事故时,是履行职务行为。李某诉赵某、张某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一案,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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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偿权纠纷
【释义】 追偿权纠纷包含两种情况,一是担保责任追偿权纠纷;二是合伙债务追偿权纠纷。 担保责任追偿权,又称为代位求偿权,是指为债务人提供担保的第三人,在承担了担保责任后,享有的向债务人追偿的权利。担保人只要按照担保合同的约定向债权人清偿或者依据法律规定向债权人承担赔偿责任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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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追偿权纠纷?
追偿权纠纷包含两神情况,一是担保责任追偿权纠纷;二是合伙债务追偿权纠纷。 担保责任追偿权,又称为代位求偿权,是指为债务人提供担保的第三人,在承担了担保责任后,享有的向债务人追偿的权利。担保人只要按照担保合同的约定向债权人清偿或者依据法律规定向债权人承担赔偿责任后,即可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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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偿权------最高人民法院民事案件案由规定理解与适用
追偿权纠纷包含两种情况,一是担保责任追偿权纠纷,二是合伙债务追偿权纠纷。 担保责任追偿权 ,又称为代位求偿权, 是指为债务人提供担保的第三人,在承担了担保责任后,享有的向债务人追偿的权利。担保人 只要按照担保合同的约定向债权人清偿或者依据法律规定向债权人承担赔偿责任后,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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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追偿权的诉讼管辖争议
担保追偿权的诉讼管辖争议 【案情简介】 甲向某乙银行贷款,丙为甲对乙银行的贷款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三方签订《担保贷款合同》,并约定管辖法院为“乙方所在地法院”。后因甲无法按期偿还乙银行的贷款,被乙银行诉至“乙方所在地法院”,要求甲偿还贷款,并要求丙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丙承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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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偿权纠纷案
案情摘要: 2013年1月17日,被告陈XX以养猪为由,向中国农业银行XXX支行贷款50000元,并于同日与中国农业银行XXX支行签订《中国农业银行贷款借款合同》一份,合同约定:“贷款人在额度有效期(自2013年1月17日至2016年1月16日)内向借款人提供借款,单笔借款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且到期日最迟不得超过额度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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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追偿权纠纷民事判决书
担保追偿权纠纷民事判决书 原告深圳市某某担保公司诉被告林林某某、王某、梁某某担保追偿权纠纷一案,法院 2013 年 9 月 24 日立案受理后,依法由审判员庄某独任审判,于 2013 年 12 月 11 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的委托代理人骆某某到庭参加诉讼,三被告经法院合法传唤未到庭应诉,法院依法缺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