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饭店上错菜 消费者不用买单
饭店上错菜 消费者不用买单 善意不当得利仅就现存利益负返还责任 近日,市民于先生邀请朋友到饭店聚餐,点菜时,于先生因到外面接电话,便让朋友们替自己点菜。几分钟后,服务员陆续将菜端了上来,没看到菜单的于先生热情地招呼朋友尽情吃。席间,那位上菜的女服务员慌张地跑了进来,原来她
-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的三包和双罚
1、对国家规定或经营者与消费者约定包修、包换、包退 的商品,经营者应当负责修理、更换或退货。 在保修期内两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经营者应当负责更换或退货。对包修、包换、包退的大件商品,消费者要求经营者修理、更换、退货的,经营者应当承担运输等合理费用。 依法经有关行政部门认
-
包退期内退货不得无理拒绝
复读机在包退期内出了问题,退货时却被要求提供质检报告,否则不予退货,这可难煞了消费者崔女士。4月16日,阳信县消费者协会劳店分会处理一起因购买复读机引发的消费服务纠纷。 崔女士家住阳信县劳店镇。她去当地一家专卖店选购复读机,导购员向她推荐了一款某国外品牌复读机,并称质量绝对
-
抵押财产变现
抵押财产按照物权法第一百九十五条规定的方式和程序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所变现的价款可能超出其所担保的债权数额或者不足清偿债权,超过的部分归谁所有,不足部分由谁来清偿,本条对这些问题作了规定。 抵押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仅以最终实现债权为目的,因此,其折价或者拍卖、变卖所得
-
关于抵押权存续期间的规定
根据物权法和担保法的有关规定,主债权消灭、抵押权实现、债权人放弃抵押权以及抵押财产灭失的,抵押权消灭。那么,在上述任何一种情形都没有发生的情况下,抵押权应当一直存续下去还是应当有一定的存续期间呢?这是本法要解决的问题。 本法起草过程中,比较一致的意见是应当规定抵押权的存续
-
商场买到“水货”可依法双倍索赔
近日,昌平区兴寿镇的摄影爱好者李某在某商场买了一台某品牌单反相机,买回后向摄友们展示,被告知可能是“水货”。于是,李某到了该品牌的售后中心进行鉴定,鉴定结果为“非面向中国大陆销售产品”,即“水货”。李某问:该怎样维权? 法律人士表示,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经营者
-
用益物权与担保物权的区别
物权法的分则体系应主要根据物权的分类进行构建。从大的方面来说,物权分为所有权与他物权。所有权与他物权的区别在于:首先,所有权是一种完全物权,所有权人享有对物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能,而他物权人则并不全部享有上述权能,从这个意义上说,他物权也被称为限制物权;其次,
-
担保物权的担保范围
担保物权的担保范围是指担保人所承担的担保责任范围。我国担保法分别在第46、第67、第83对抵押权、质权和留置权的担保范围作了规定。第四十六条规定,抵押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抵押权的费用。抵押台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第67规定,质押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
-
关于抵押财产范围的规定?
物权法规定,财产抵押必须符合两个条件:第一,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对抵押财产有处分权;第二,是本条规定的可以抵押的财产。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对抵押财产有处分权包括:(1)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是抵押财产的所有权人。(2)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对抵押财产享有用益物权,法律规定该用益物权可以抵押。比如
-
关于抵押财产转让的规定?
担保法第49条规定:“抵押期间,抵押人转让已办理登记的抵押物的,应当通知抵押权人并告知受让人转让物已经抵押的情况;抵押人未通知抵押权人或者未告知受让人的,转让行为无效。…‘转让抵押物的价款明显低于其价值的,抵押权人可以要求抵押人提供相应的担保;抵押人不提供的,不得转让抵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