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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在选聘物业服务企业时对企业资质等级有哪些规定?
答: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应当由一个具备相应资质的物业服务企业统一提供物业服务。已成立业主大会的物业管理区域,经专有部分面积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且人数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可以根据物业特点自行决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资质等级及服务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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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不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该如何处理?
答:业主应当依照物业服务合同(包括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及时交纳物业服务费。业主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经书面催交,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的,业主委员会可以采用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公示等方式协助物业服务企业催交。杭州二手房买卖纠纷律师咨询服务电话号码网址www.148hz.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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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服务费用由谁承担?
答:物业交付使用前,建设单位应当依照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向物业服务企业支付物业服务费;物业交付使用后,物业服务费由业主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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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运作经费如何解决?
答: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运作经费由全体业主共同承担。物业管理区域内有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收益的,运作经费可以在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收益中列支,具体额度由首次业主大会筹备组或者业主委员会提出意见,并在业主大会会议上表决通过后执行。 业主委员会应当每年公布上一年度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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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杭州市普通住宅小区前期物业服务收费分为几个等级,基本收费标准分别
答:根据杭价服[2012]115号文件,分为甲、乙、丙、丁四个等级。基准收费标准有电梯住宅分别为每月1.80元/建筑平方米;每月1.40元/建筑平方米;每月1.05元/建筑平方米;每月0.80元/建筑平方米;无电梯住宅分别为每月1.40元/建筑平方米;每月1.00元/建筑平方米;每月0.70元/建筑平方米;每月0.60元/建筑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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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委员会的委员人数及任期有哪些规定?
答:业主委员会委员人数应当为五人以上单数,由业主大会会议选举产生。 业主委员会的任期为三至五年,具体由业主大会决定,任期届满自行终止。业主委员会委员可以连选连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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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委员会的职责与工作要求有哪些?
答:业主委员会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事项,履行下列职责: (一)召集业主大会会议,报告物业管理的实施情况; (二)代表业主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三)及时了解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监督和协助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四)监督管理规约的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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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活动中,哪些事项由业主共同决定?
答: (一)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二)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 (三)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委员; (四)制定物业服务内容、标准以及物业服务收费方案; (五)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 (六)筹集和使用专项维修资金; (七)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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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联席会议由哪些部门参加,解决哪些事情?
答: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物业管理工作的领导,建立由辖区房产主管部门、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和单位参加的物业管理联席会议制度,协调解决辖区内物业管理的重大问题,并建立物业管理争议化解和纠纷处理工作机制,为处理物业管理争议和纠纷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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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交存标准是多少?
答: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交存标准为不低于房屋建筑安装造价5%的比例。 具体数值为:不带电梯的物业每平方米建筑面积35元, 带电梯多层、小高层(中高层)、高层等物业每平方米建筑面积65元, 排屋、别墅每平方米建筑面积4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