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浙江省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作者:骆军军律师
2011年浙江省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7359元;
城镇居民人均可消费支出17858元;
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11303元;
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8390元;
残疾等级 年度残疾赔偿金
农村标准 城镇标准
十级 22606 54718
九级 45212 109436
八级 67818 164154
七级 90424 218872
六级 113030 273590
五级 135636 328308
四级 158242 383026
三级 180848 437744
二级 203454 492462
一级 226060 547180
死亡 226060 547180
计算方法为:
(1)农村标准: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赔偿指数×20年
(2)城镇标准: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赔偿指数×20年
注:
(1)60周岁以下的按20年计算;60周岁以上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
(2)赔偿指数一个等级为10%,如十级即为10%,九级为20%,以此类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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