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车相撞,现在可以主张无责方的交强险不分责不分项的赔偿?

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交通事故

两车相撞,现在可以主张无责方的交强险不分责不分项的赔偿?

作者:骆军军律师

杭州交通事故律师咨询网提醒:以下回复内容 仅供参考用途

以下回复内容 仅供参考用途

两车相撞,现在可以主张无责方的交强险不分责不分项的赔偿,该去发院起诉无责方的保险公司有责方要提供哪些资料才可以?

贵州地区的出的交通事故,两车相撞,一方无责,全责方有人伤,现在可以主张无责方的交强险不分责不分项的赔偿,该去发院起诉无责方的保险公司有责方要提供哪些资料才可以?两车相撞,现在可以主张无责方的交强险不分责不分项的赔偿,该去发院起诉无责方的保险公司有责方要提供哪些资料才可以?

1、起诉时,原告同时起诉肇事方和保险公司的,可将两者列为共同被告。侵权赔偿与保险赔付系不同的法律关系,不属于共同诉讼,本应分案处理,但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31条和《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的规定,道路交通事故的受害人对保险金享有直接的请求权,且该请求权是法定的,故可从诉的合并的角度,将两者列为共同被告。

2、起诉时,原告仅起诉肇事方的,应向原告进行释明,由原告申请追加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或者第三人,或者由保险公司申请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原告经释明后仍不追加的,以及保险公司不申请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的,法院应依职权追加保险公司为第三人。保险公司虽非事故责任人,但根据《保险法》第50条、《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和《交强险条例》第31条的规定,保险公司作为赔付主体,与案件裁判结果具有直接的利害关系,法院不得在其不知情的情况下作出对其不利的裁判,剥夺其正当的诉讼权利。并且交强险“先行赔付”原则系法定原则,应当由保险公司先行对受害人进行赔付,肇事方的责任须待保险公司赔付范围确定后方能判断。故应当将保险公司追加为当事人。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国际互联网,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网站所有人,我们会予 以更改或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