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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关于刑事犯罪数额较大 数额巨大 数额特别巨大标准
三、关于数额标准 (一)参照原司法解释的数额标准 55、刑法第133条交通肇事罪,以6万元为“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起点标准。 56、刑法第163条公司、企业人员受贿罪,“数额较大”为1.5万元以上,“数额巨大”为10万元以上。 57、刑法第170条伪造货币罪,伪造货币总面值相当于人民币500元以上不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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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罪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标准
《刑法》规定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关于执行刑法若干问题的具体意见(浙高法刑[1999]1号)第101条规定,故意毁坏财物罪,以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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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2013年实施)
修订后的《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已经2012年12月3日公安部部长办公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 公安部部长孟建柱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目录 第一章任务和基本原则 第二章管辖 第三章回避 第四章律师参与刑事诉讼 第五章证据 第六章强制措施 第一节拘传 第二节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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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行贿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
根据杭州市中级法院2011年4月26日《意见》,贷款诈骗罪标准如下: 以2万元为数额较大的起点(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以5万元为数额巨大的起点(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以50万元为数额特别巨大的起点(处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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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行贿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行贿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已于2012年5月14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47次会议、2012年8月21日由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一届检察委员会第77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2012年12月26日 为依法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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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有关条款的适用意见(试行)》的通知
关于印发《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有关条款的适用意见(试行)》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公安局、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司法局: 现将《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有关条款的适用意见(试行)》印发给你们,自颁布之日起执行。全省各鉴定机构在进行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时,均以本意见为准,原《人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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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标准
根据司法解释规定,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标准如下: 销售金额在五万元以上的,属于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应当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销售金额在二十五万元以上的,属于刑法第二百一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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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 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2013年3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71次会议、2013年3月1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二届检察委员会第1次会议通过,2013年4月2日发布,自2013年4月4日起施行) 为依法惩治盗窃犯罪活动,保护公私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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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盗窃罪新旧司法解释重点内容对照表
新解释 98年解释 数额较大 1千元—3千元 500元—2千元 盗窃公私财物,具有“曾因盗窃受过刑事处罚的”、“一年内曾因盗窃受过行政处罚的”、“组织、控制未成年人盗窃的”等情形之一的,“数额较大”的标准可以按照解释第一条规定标准的百分之五十确定。 盗窃公私财物接近“数额较大”的起点,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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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敲诈勒索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敲诈勒索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2013年4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75次会议、2013年4月1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二届检察委员会第2次会议通过,自2013年4月27日起施行) 为依法惩治敲诈勒索犯罪,保护公私财产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