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章刻制业审批办事指南(仅供参考用途)
作者:骆军军律师
审批单位:区公安分局、县(市)公安局
联系电话:85230589、85233119
审批依据:《浙江省刻字业治安管理办法》。(经省人民政府1991年1月4日同意,由省公安厅颁发,自1991年4月1日起施行)
审批所需材料:
1、企业申请领取特种行业许可证报告
2、企业法人代表身份证明。
3、企业设立平面图。
4、企经营用地房产证明。
5、企业治安安全责任制度
6、治保组织人员名册
7、企业场所安全防范设施情况报告
8、企业从业人员花名册。
审批程序:区分局、县(市)局治安大队受理,以上材料经审查,基本符合的,会同属地派出所进行实地查验,作出同意或不同意的审批意见。
审批时限: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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