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浙江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1125元(2016年1月发布)
作者:骆军军律师
2015年浙江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1125元,同比增长9.0%,增幅比上年下降1.7个百分点;扣除价格影响因素,实际增长7.5%,增幅比上年下降0.8个百分点。分收入来源看,人均工资性收入13087元,同比增长11.2%;人均经营净收入5364元,同比增长2.4%;人均财产净收入608元,同比增长12.0%;人均转移净收入2066元,同比增长13.4%。
2015年与2010年相比,浙江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了0.72倍,“十二五”时期年均名义增长11.5%,扣除价格因素后年均实际增长8.4%,高于同期城镇常住居民收入增速0.9个百分点。
2015年与2010年相比,浙江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了0.72倍,“十二五”时期年均名义增长11.5%,扣除价格因素后年均实际增长8.4%,高于同期城镇常住居民收入增速0.9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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