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开除、除名和辞退争议的申诉时间从何时算起?
根据《国营企业辞退违纪职工暂行规定》和劳动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若干问题解释》(劳部发[1993]244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用人单位开除、除名职工应发给通知书,辞退职工应发给证明书。 开除、除名争议申诉时效起始时间。根据原劳动人事部《关于lt;企业职工奖惩条例若干问
-
员工对仲裁裁决不服应在多少日内向法院提起诉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第三十条规定:“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可向人民法院起诉。”可见,员工对仲裁裁决不服应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法院提起诉讼。
-
在什么情况下仲裁时效可以中止?如何中止?--杭州劳动法律师咨询
劳动部《关于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1995]309号)第89、90条,劳动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若干问题解释》(劳部发[1993]244号)第9条,《仲裁委员会办案规则》第30条,对仲裁时效的中止分别作出规定。综合上诉规定,在劳动争议处理过程中遇到有
-
劳动仲裁活动中当事人的权利--杭州劳动法律师
当事人在仲裁活动中享有以下权利:当事人有权委托代理人、申请回避、提供证据、进行辩论、请求调解、提起起诉、申请执行。申诉人有变更、撤回申诉的权利;被诉人有反驳、承认申诉人申诉的权利。经本庭许可,当事人可以查阅本案涉及不到国家机密的庭审材料和法律文书。 当事人有义务依法行使
-
职工工伤与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及待遇规定的不同
「内容提要」职工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是认定工伤与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前提条件。符合《保险条例》规定的条件的应认定为工伤或视为工伤,否则,不能认定为工伤或者视为工伤。工伤有医疗期的规定,并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有医疗期的规定,并根据相关规定享受相应的待遇。
-
劳动法期间小结
劳动法所保护的社会关系是用人单位和职工之间形成的劳动关系。在这个关系中职工作为一个弱势主体是劳动法着重保护的。而劳动法中的若干期间就是这种保护的集中体现。笔者在本文中将劳动法的期间规定归纳如下: 1:《劳动法》第41条 劳动者因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
-
用人单位分立或与其他单位合并时,劳动合同该如何履行?
用人单位经常会发生分立、合并的情况。一个公司依法分成两个或两个以上公司的法律行为被称为公司的分立。公司的分立有两种,一种是存续分立,即公司将其一部分财产依协议分出去,成立一个或一个以上新公司,原公司仍然存在;另一种是解散分立,即公司将其全部财产依约分割后分别成立两个或两
-
求职者签定合同时应注意的事项
签订劳动合同可不是一件轻松的事,由于用人单位和求职者双方当事人在劳动相关法规知识和法律知识上掌握程度的不平等,求职者明显处于劣势,因此求职者在签订合同时应注意下面的事项: 1、如果求职者进入到单位是通过熟人牵线的,碍于情面关系,求职者或者用人单位只是简单地达成了口头用工协
-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属国有企业建立新型劳动关系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0年十月十二日 省属国有企业建立新型劳动关系实施办法 第一条 为推进省属国有企业的改革和发展,促进劳动力资源的优化配置,切实维护企业和职工的合法权益,加快建立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劳动仲裁委员会逾期不作出仲裁裁决或者作出不予受理通知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劳动仲裁委员会逾期不作出仲裁裁决或者作出不予受理通知的劳动争议案件,人民法院应否受理的批复》已于1998年6月8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991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1998年9月9日起施行。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川高法〔1998〕52号“关于未经劳动仲裁的劳动争议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