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须提前三十日通知劳动者的情形?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必须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 (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公)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适当工作的; (2)劳动者不能胜任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有几种法定情形?
劳动合同的解除是一种特殊的合同解除形式,是指劳动合同依法成立之后,合同当事人在合同期限届满前提前终止合同,解除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我国《劳动法》对劳动合同的解除,特别是对于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合同作出了严格的限制。 (1)劳动者有过错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几种情形:
-
关于发布2009年浙江省全社会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通知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文件
-
关于发布2010年度杭州市区全社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通知
杭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文件
-
关于发布2010年浙江省全社会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通知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文件
-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浙政发[2011]16号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
问:2010年浙江省全社会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是多少?
答: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发布2010年浙江省全社会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通知》(浙人社发[2011]142号),确认2010年含私营经济单位的我省全社会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30650元。
-
对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不服可申请再鉴定?
张某是某化工厂的一名职工,3个月前在工作时,由于液氨喷溅到脸上,造成双眼视力下降,鼻子丧失嗅觉,咽喉塌陷,肺功能中度减退。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组织鉴定,结论为七级伤残。张某经咨询有关专家得知,他的情况至少构成五级伤残。张某想问,对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不服能否向法院起诉? 法律
-
退休后找工作怎么签合同?
问:我的父亲已经退休,但身体很好,还想继续工作,但应聘单位却不和我父亲签订劳动合同,请问,退休后再工作,不签订劳动合同是否合法? 答:劳动合同法规定,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必须具有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劳动者的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始于16周岁,终于退休。因此,退休人员与用人单位
-
载同事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能否认定为工伤?
孙某和田某为同一工厂同一车间同一班组同事,家住同一小区,平时上下班都是孙某骑摩托车载田某往返。今年9月的一天,下夜班后,孙某仍旧和往常一样骑摩托车载田某回家,途中不慎撞到路墩上,致使摩托车翻倒,孙某左臂受伤骨折,田某左腿受伤骨折。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