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死缓案件的报核程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1996年3月17日修订) 第二百零一条 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案件,由高级人民法院核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1998年9月2日) 第二百七十八条 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不上诉、
-
上诉不加刑的适用范围
上诉不加刑原则之适用范围,尽管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中已经作了比较详细的规定,但是仍不完整,比如有为被告人利益而抗诉的案件也不适用上诉不加刑,没有规定发回重审的案件是否适用上诉不加刑,还规定可能通过再审而加刑,而这些问题一直都
-
上诉不加刑的含义
1、上诉不加刑的核心是不得加重刑罚。所谓不得加刑是指:(1)不得提高刑种等级;(2)不得增加刑种数量;(3)不得增加同一刑种的刑期或罚金的数额;(4)不得撤消缓刑,改判实际执行刑,也不得延长缓期。 2、是上诉不加刑原则适用的条件(包括限制条件):(1)仅在第二审时适用;(2)仅有
-
什么是上诉不加刑?
上诉不加刑是指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只有被告一方提出的上诉案件,不得以任何理由加重被告人的刑罚。它是第二审程序中一项特殊原则,其目的在于切实保障被告一方的上诉权。 刑事诉讼法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审判被告人或他的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近亲属上诉的案件,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这
-
不起诉的条件?
一、酌定不起诉检察官应用起诉便宜主义而决定不起诉在法理上称为酌定不起诉或相对不起诉.从公诉的角度看,相对不起诉是检察机关在拥有诉权的情况下对案件进行权衡后认为舍弃诉权更为适宜时作出的不起诉决定。我国《刑事诉讼法》第142条规定:对于犯罪情形轻微,不需要判决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
-
不起诉的救济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1996年3月17日修订) 第一百四十二条犯罪嫌疑人有本法第十五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人民检察院决定不起诉的案件,应当同时对侦查中扣押、
-
证据不足不起诉
140条第4款规定:“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这是新增加的不起诉形式之一。 不起诉权属于人民检察院独享的起诉自由裁量权。证据不足不起诉是《刑事诉讼法》第140条第4款、第142条第1款和第142条第2款规定三种不起诉形式一种。
-
酌定不起诉的概念?
酌定不起诉,是指符合刑事诉讼法所规定的某种情形时,人民检察院可以斟酌具体案情和犯罪嫌疑人悔罪表现来确定,或者是提起公诉,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或者是放弃追诉,终结诉讼。刑事诉讼法关于酌定不起诉的规定,体现了刑事追诉的必要性、合理性以及区别对待、宽大处理的刑事政策。由
-
不起诉的程序?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288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于符合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案件,经检察长决定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这是法规对法定不起诉所作的规定。同时,《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289条规定了酌定不起诉的程序:人民检察院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
-
法定不起诉概念?
法定不起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移送起诉的案件或者自己侦查终结的案件进行审查后,认为犯罪嫌疑人的行为不构成犯罪或依法不应追究刑事责任, 从而作出不将犯罪嫌疑人诉至人民法院审判的一种处理决定,是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不起诉的三种情况之一。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法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