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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不立案的法律救济
在现实生活中,公民遭到不法行为侵害的事件时有发生。根据法律的有关规定,公民对侵害自身权益的犯罪行为可以向公安机关控告,要求追究侵害人的刑事责任。但是公安机关认为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即不作刑事案件办理。控告人如认为公安机关不予立案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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逮捕权限划分和程序
逮捕权限划分和程序 逮捕是一定时间内剥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人身自由并解送到一定场所予以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61条的规定,逮捕必须同时具备以下3个条件:(1)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2)可能判处徒刑以上的刑罚;(3)有逮捕必要。也就 是说,不逮捕或者采取其他较缓和的强制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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逮捕案件的刑事证明标准
审查批捕部门的干警在审查批捕案件中,要具有起诉意识,把审查的重点放在对证据的审查、分析、运用上。对是否符合 逮捕条件用证据进行论证、分析,切实查清是否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是否有证据证明该犯罪事实是犯罪嫌疑人所为,注意把握好证据的证明力。根据刑事诉讼法 的规定和"两个基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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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情况下会被逮捕??
什么情况下会被逮捕 逮捕是刑事诉讼强制措施中最严厉的一种,为了防止逮捕的过量适用,刑事诉讼法第60条规定了逮捕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第一: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即有证据证明发生了犯罪事实;有证据证明犯罪事实是犯罪嫌疑人实施的;证明犯罪嫌疑人实施犯罪行为的证据已有查证属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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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伤逮捕要慎重
“捕人应慎重,可捕可不捕的不要捕”。 轻伤犯罪案件,属于人民内部矛盾,逮捕人更应慎重。要严格执行刑诉法第六十条规定的逮捕条件,即(1) 有证据证明犯罪事实存在。(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3)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等主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的。只有同时具备上述三个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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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规”措施及适用
采取 “两规”是非常严肃慎重的事情。纪检监察机关不会也不能够随意对调查对象采取“两规”措施,只能对已掌握一些违纪事实及证据,具备给予纪律处分的涉嫌违纪党员或行政监察对象使用;二是限制适用阶段,只能在案件调查阶段使用;三是限制使用主体,只有一定级别的纪检监察机关才能批准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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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双规”?
1997年5月9日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5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规定:监察机关有权”责令有违反行政纪律嫌疑的人员在指定的时间、地点对调查事项涉及的问题做出解释和说明”。 双规”既是一种调查措施,也是一种保护措施,避免被调查对象再犯错误,或受到不必要的干扰和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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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辖权异议应何时提出?
不久前,我与王某因解除恋爱关系发生了纠纷,王某向他所在地的县法院起诉了我。我在开庭的时候提出此案不属于王某所在县的法院管辖,应移交我们县的法院审理,审判人员说我提出管辖异议已超期,法院不予审议。请问,管辖权异议应在什么时间提出? 管辖权异议是指当事人认为受诉法院对该案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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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视居住能否在行政拘留所执行?
监视居住是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根据《刑事诉讼法》第57条的规定,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住处,无固定住处的,未经批准不得离开指定的居所”。由此可知,监视居住的场所为“住处”或“居所”,被监视居住的人没有被完全限制人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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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监视居住的条件和程序有哪些
监视居住的条件: (1)监视居住的情形。监视居住的情形,与取保候审基本相同,但它们都是一种独立的强制措施,只能择一使用,不能同时并用。①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②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③应当逮捕的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