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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权刑民交叉裁判规则9条
核心内容:将因犯罪行为取得的房屋用于借款抵押,抵押合同是否必然无效?抵押权人能否依善意取得抵押权?房产登记部门是否有义务撤销抵押登记?房屋原权利人如何救济?本期归纳了近几年来因房产抵押引起的刑民交叉案件,法院在处理时所形成的相关裁判规则。 1、抵押人用假房产证抵押诈骗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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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抵押财产在刑事程序中如何受偿的案件
关键词:抵押财产 非法集资 刑事执行 优先受偿 律师观点: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执行程序中,抵押人的财产被追缴,对于抵押财产,除优先清偿人身损害赔偿中的医疗费用外,抵押权人对抵押财产仍享有优先受偿权。 相关法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执行的若干规定》第十三条 一、基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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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赔偿优于抵押权吗?
一、刑事赔偿优于抵押权吗? 刑事赔偿并不是优于抵押权,抵押债权属于第二顺位,退赔属于第三顺位,所以是优先执行抵押债权。 抵押权在以下情形下是具有优先权的: 1、抵押人用假房产证抵押诈骗贷款,房管局应予赔偿 房管部门在履行抵押登记职责时,未尽到必要的注意义务,造成行政相对人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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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借信用卡后又恶意透支行为的认定
【案情】 李某与王某系多年好友,李某为经营需要借用王某名下多张信用卡使用,信用卡额度共计100万元。信用卡由李某实际持有,但王某在出借前已将信用卡绑定微信,李某对此并不知情。两年内,王某通过绑定微信的方式累计消费多笔,李某以为信用卡内额度均为自己消费,每月在还款期限前归还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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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冒注册商标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假冒注册商标罪是我国刑法中的一项重要的罪名。那么,究竟什么是假冒注册商标罪?在哪种情况下假冒注册商标才会被我国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呢? 假冒注册商标罪,是指违反国家商标管理法规,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行为。 一、对生产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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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冒注册商标罪金额如何认定?
假冒注册商标罪金额如何认定 司法实践中,对于“货标分离”、被侵权产品未在中国境内销售等一些特殊情形下非法经营数额的认定存在一定争议。在侵犯注册商标权犯罪的量刑上,对非法经营额、损失数额、违法所得额与销售金额等不同类型犯罪数额的把握,是对行为人准确量刑的前提和关键。 所谓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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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冒注册商标罪如何量刑的?
假冒注册商标罪如何量刑的 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的“情节严重”,应当以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一)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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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已于2020年8月31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811次会议、2020年8月21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三届检察委员会第四十八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0年9月14日起施行。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20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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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冒注册商标罪的司法解释和量刑标准
《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第二百二十条规定,单位犯本节第二百一十三条至第二百一十九条规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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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原党组书记、局长张务锋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纪律审查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原党组书记、局长张务锋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讯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原党组书记、局长张务锋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