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和不起诉案件质量有新标尺
作者:骆军军律师
修改后的《人民检察院办理起诉案件质量标准(试行)》、《人民检察院办理不起诉案件质量标准(试行)》(以下简称《起诉标准》和《不起诉标准》)近日下发。文件规定了检察机关办理起诉案件和不起诉案件的质量标准,以及起诉、不起诉错误和起诉、不起诉质量不高等具体情形。
高检院公诉厅有关负责人介绍,上述文件制定于2001年,修改后的两个文件以贯彻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为主线,遵循严格依法、全面把握、区别对待的原则,使检察机关更好依法行使起诉权和不起诉权。
不符合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要求的,属起诉质量不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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