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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首套房没交房可以交契税吗?
一、没交房可以交契税吗? 不能。契税、公共维修基金都是要在办理产权证及交房的时候缴纳的,开发商不能强制要求业主在未交房的情况下提前缴纳契税。一般情况如下:个人首套房的:购房面积小于90平米的,收取总房款1%的契税;购房面积在90-144平米之间的,收取总房款1.5%的契税;购房面积大于144平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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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买二套房的相关政策,如何规定?
随着我国房地产市场的持续火爆,房屋价格也不断攀升,尤其是作为江浙一带富庶之地的杭州市,房屋价格增幅在全国排名靠前,加上当地居民经济收入水平较高,许多人出于小房换大房、旧房换新房、为小孩买学区房、将闲钱投资房产等原因,都在计划购买第二套住房,那么杭州买二套房的政策规定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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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杭州二套房首付比例是多少?贷款、落户政策是什么?
一、购房首付比例 1、商业贷款 (1)在杭无房且无贷款记录,首付最低30% (2)在杭无房但有贷款记录,首付最低60% (3)在杭有1套房,首付最低60% 2、公积金贷款 (1)在杭无房且无贷款记录,首付最低30% (2)在杭无房但有贷款记录,首付最低60% (3)在杭有1套房,首付最低60% 注:未就业、无固定收入、还款能力不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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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约定租赁合同租赁期限20年,到期后自动续租20年,该自动续期约定是否
当事人约定租赁合同租赁期限20年,到期后自动续租20年,该自动续期约定是否有效 租赁期间即租赁合同的存续期间。合同法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即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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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未办理产权登记,又将该房屋转卖给第三人,第三人能否直接请求开发商协助
买受人从开发商处购买房屋,尚未办理产权登记,又将该房屋转卖给第三人,第三人能否直接请求开发商协助办理权属证书? 对此实践中存在两种观点: 第一种观点认为,基于合同相对性原则,第三人只能要求买受人协助办理房屋产权变更登记,不能直接向开发商主张。 第二种观点认为,前后合同处于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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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未在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未在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能否以侵害其优先购买权为由主张出租人与第三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合同法第二百三十条规定,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即法律所规定的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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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批准房屋修缮范围和标准(试行)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批准房屋修缮范围和标准(试行) 1984年11月8日,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 前言 为了掌握房屋修缮范围和标准,充分发挥维修资金效益,延长房屋使用年限,我们委托南京市房地产管理局编写了《房屋修善范围和标准》,现批准自1985年1月1日起在房地产管理所试行。 1 引 言 1.1 本标准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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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规范与银行信贷业务相关的房地产抵押估价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关于规范与银行信贷业务相关的房地产抵押估价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附:《房地产抵押估价指导意见》)建设部 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建设部 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于规范与银行信贷业务相关的房地产抵押估价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建住房[2006]8号 各省、自治区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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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拍卖房屋合伙购房协议(杭州参考)
法院拍卖房屋合伙购房协议(杭州参考) 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 身份证号: 丙方: 身份证号: 鉴于甲、乙、丙三方共同购买房屋一事,三方经过平等、充分协商,本着共同投资、共同受益、共担风险的原则,就共同投资购买法院拍卖房屋并与之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信守: 第一条 甲、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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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善意取得到无权处分——实例解析《物权法》第106条
我国《物权法》第106条规定了善意取得制度,内容是:“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的;(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三)转让的不动产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