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当事人订立的合同有什么效力
根据合同法的自愿原则,订不订合同、与谁订合同、合同的内容如何等,由当事人自愿约定。但是,合同依法成立生效以后,对当事人就具有了法律约束力。所谓法律约束力,就是说,当事人必须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非依法律规定或者取得对方同意,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如果不履行合
-
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了争议怎么办
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对该条款的解释,不适用一般的合同解释的原则。因为格式条款是一方当事人提供的,理解发生争议的情况下有必要倾向于其相对方,因此,理解发生争议按通常理解予以解释,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也就是作出有利于其相对方的解释。
-
合同成立的地点如何确定
承诺生效合同成立,而承诺生效地点为合同成立地点是基本原则。但如果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特定形式成立合同的,特定形式完成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如当事人在合同成立前要求采用确认书、合同书等书面形式的,确认书从签订生效时起合同成立,合同成立时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合同
-
承诺对要约的内容作了变更怎么办
承诺的内容必须与要约的内容完全一致,不得作任何更改,这是一项基本的原则。否则,视为新的要约。但在解释上,也并非铁板一块。因为现实中的承诺往往不是简单地回答“是”或者“同意”,承诺是否与要约完全一致,也是需要进行判断的。形式上虽然承诺对要约内容有变更,但实质上并没有变更
-
违约责任的种类
违约责任的种类根据合同当事人违反义务的性质、特点可以作不同的分类。结合(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和第一百零八条的规定,我国将违约行为区分为预期违约和届期违约两种类型,每种类型又可以分为两类。 1.预期违约。预期违约是指在履行期限到;来之前一方无正当理由而明确表示其在履行期到来
-
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吗?
在特定情况下,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赠与的撤销包括任意撤销和法定撤销。 一、赠与的任意撤销 赠与的任意撤销,是指赠与合同成立后,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赠与人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思不再为赠与行为。法律规定赠与的任意撤销,源于赠与是无偿行为。即便赠与合同已经成立,也还可以允许赠与
-
赠与可以附义务吗?
赠与可以附义务吗? 赠与可以附义务吗? 赠与可以附义务。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 一、附义务的赠与的概念及其特征 附义务的赠与,也称附负担的赠与,是指受赠人接受赠与后负担一定义务的赠与。附义务的赠与不同于一般的赠与,而属一种特殊的赠与。其特征在于: 1.一般的赠
-
孩子打架受伤 幼儿园与侵权人家长共担责
4岁的姚某和5岁的孙某是某幼儿园同学。2010年6月6日上午10点,在教室外玩的姚某打了孙某一下,孙某反扑上去,打得姚某赶紧逃跑,并大叫“老师,孙某打我”。孙某在后面追赶,姚某摔倒在地,鼻梁骨折,花去医疗费3000多元。姚某家长以姚某的法定代理人身份起诉,要求幼儿园、孙某父母赔偿损失。法
-
女儿在幼儿园受伤 园方是否应担责
问:2010年3月,我将3岁的女儿送入某幼儿园入托。5月24日上午,女儿在幼儿园玩滑梯时,因班上老师去接电话,没人看管,被身后的小朋友李某从两米高的梯台上推下摔伤,住院治疗花费1500多元。园方以该事故应当由小朋友李某负责为由,拒绝赔偿医疗费。 回复:本案涉及幼儿园因自己的过错承担适当民
-
孩子幼儿园受伤园方应担责
李女士:我孩子在幼儿园期间,因老师看护不善,腿部骨折,现已住院半个月之久,但幼儿园至今未付医药费,请问幼儿园方面是否应负责任? 解答:《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规定:“对未成年人依法负有教育、管理、保护义务的学校、幼儿园或者其他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