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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罪认罚案件的上诉权和抗诉权问题
关于认罪认罚案件的上诉权和抗诉权问题 2018年10月26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通过《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在刑事诉讼法中正式确立的认罪认罚从宽程序,是与速裁程序、简易程序和普通程序并行的刑事诉讼程序制度。虽然该程序之前已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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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罪认罚与坦白、自首的区别与联系及如何从宽的认定标准
认罪认罚与坦白、自首的区别与联系及如何从宽的认定标准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基本特征就是实体从宽、程序从简。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5条的规定,认罪认罚的可以依法从宽。这里的实体从宽与刑法中自首、坦白从宽之间有何区别、有何联系、如何量刑,这些问题在实践中还存在一些模糊认识,亟待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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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与律师刑事辩护的有效协同配合,为被告人达到最好的辩护效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与律师刑事辩护的有效协同配合,为被告人达到最好的辩护效果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推行后,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格局并没有发生改变,不认罪认罚案件同样适用传统的诉讼模式。 与之不同的是,认罪认罚案件控辩双方量刑协商的主战场是审查起诉阶段,双方达成合意的量刑建议基本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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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检发〔2020〕8 号 浙江省刑事案件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实施细则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 浙江省人民检察院 浙江省公安厅 浙江省司法厅 浙检发〔2020〕8 号 关于印发《浙江省刑事案件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实施细则》的通知 本省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 为正确实施“两高三部”《关于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指导意见》,准确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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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关于确定诈骗刑事案件数额标准的通知
法规标题: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关于确定诈骗刑事案件数额标准的通知 制定机构: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广东省人民检察院 发布日期:2014年04月25日文书字号:粤高法发(2014)12号 生效日期:2014年04月25日效力级别:联合发文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关于确定诈骗刑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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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办理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案件若干具体问题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自2011年4月8日起施行。第一条 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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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高”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2011年2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12次会议、2010年11月24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一届检察委员会第49次会议通过) 为依法惩治诈骗犯罪活动,保护公私财产所有权,根据刑法、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结合司法实践的需要,现就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 第一条 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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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首例“套路嫖”判决书(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法院)
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 (2020)浙1002刑初35号 公诉机关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王某某(绰号XX),女,1991年10月11日出生于河北省隆尧县,汉族,大专文化,系台州市椒江区紫薇花园内SPA会所店长,家住隆尧县。2019年3月27日因本案被台州市公安局椒江分局刑事拘留,同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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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检察院案管联系方式
浙江省检察院案管联系方式 浙江省人民检察院0571-88810308 杭州 市人民检察院0571-88810952 上城区人民检察院0571-85814391 下城区人民检察院0571-8538536985385329 拱墅区人民检察院0571-88258973 江干区人民检察院0571-8991561689915617 西湖区人民检察院0571-87933705 余杭区人民检察院0571-89183720 滨江区人民检察院0571-88921126 萧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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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内各市公安局监管支队保障律师会见服务监督电话
浙江省内各市公安局监管支队保障律师会见服务监督电话 单位服务监督电话 杭州0571-87285000 宁波0574-81982011 温州0577-89980726 湖州0572-2252245,2252247 嘉兴0573-82856271 绍兴0575-88582114 金华0579-89118961 衢州0570-8351591 舟山0580-2072237 台州0576-88212678 丽水0578-278623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