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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妥善审理涉及夫妻债务案件有关问题的通知法〔2017〕4
法〔2017〕48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 依法妥善审理涉及夫妻债务案件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解放军军事法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 家事审判工作是人民法院审判工作的重要内容。在家事审判工作中,正确处理夫妻债务,事关夫妻双方和债权人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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赠与合同可撤销的情形
1、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2、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等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 3、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注意例外情形: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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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广告法对广告内容有何规定?
根据我国广告法规定,广告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广告主应当对广告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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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担保合同?
什么是担保合同? 担保合同是指为保障债权的实现由当事人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基础上设立的合同。 从担保合同的性质看,担保合同是从合同。担保合同的目的和作用在于担保主债合同的实现,由此可见,若没有主债合同的存在,就没有必要设立担保合同。因此,担保合同必须以主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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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否约定保证期间为债务人还清欠款为止?
当事人可以约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直至主债务还清时为止”,但是法律规定,这样的约定视为约定不明,其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二年,而不是真的到“债务还清为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十二条 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或者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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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的保证责任如何确定
【案情】 2011年3月2日,李某向孙某借款15万元,借款期限为两年,自2011年3月2日至2013年3月2日。黄某、褚某作为保证人在借据上签字,未约定保证方式。上述借款到期后,李某未偿还。孙某遂起诉黄某要求其偿付本金15万元、借款期间利息以及逾期利息。 【争议】 1、债权人仅起诉黄某要求其承担全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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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应主动援引法律关于保证期间的规定
【案情】 2008年5月9日被告李某因扩大养殖规模,与原告某银行签订了10万元的借款合同,期限自2008年5月9日至2009年5月9日。由被告王某担保并签订了附连带责任的担保合同,保证期间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二年。借款到期后,被告李某未偿还借款,2010年4月6日,原告向被告李某下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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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未明确约定,依担保法的相关规定,应推定为连带责任保证。
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未明确约定,依担保法的相关规定,应推定为连带责任保证。 案情 2011年4月20日,借款人吴元凯、孙侠珍因建房需要资金向原告许先贵借款15万元,约定借款期限为1年,并向原告许先贵出具借据一张,被告徐升、郑小雷在借据上签名担保。借据上注明“借款人到期不能按时还款,担保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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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合同变更保证人保证责任是否变更
2010年9月8日,张某某因生意周转困难向孙某某借款10万元,并出具借条一张,约定利息为月利率1.5%,约定半年后还款,张某某为该笔借款承担连带保证责任。2011年6月,张某某又向孙某某借款5万元。并将借款5万元写于10万元借款的借条之上,同时将利率变更为2.4%,又重新约定了还款期限,此事并没有征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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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到期未及时主张权利 100万担保责任获免除
保证有期限,借款未还需及时主张权利,否则保证责任将被免除,导致债权人的权利受损。6月4日,江西省广昌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依法判决被告邓辉归还原告周林借款100万元及利息,并驳回原告周林要求被告熊有财承担100万元保证责任的诉讼请求。 2011年7月1日,邓辉因做生意需资金周